主题:太原烂尾楼伤不起啊 政府给说法了啊
- 发表于2013-05-02
针对这种情况,购房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该出手时再出手”;开发商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好前期准备再开始建楼盘,对购房者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政府部门必须严格,加大违法开发商的违法成本。总之,既然对“烂尾楼”伤不起,那我们就要集结各方力量去hold住!
- 发表于2013-05-02
好消息,为政府的决心和魄力赞一个!
- 发表于2013-05-02
我朋友深受烂尾楼的困扰长达两年,,听到这个消息,很是振奋,只是不知道自己的损失能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 发表于2013-05-02
吼吼,不用再只是坐等开发商来搞“复活”了,希望政府给力!
- 发表于2013-05-02
开发商要负责任,政府必须严抓控管
- 发表于2013-05-02
伤不起真的伤不起,等来等去终于等到政府的说法
- 发表于2013-05-02
烂尾楼应该在一开始建造不下去的时候就要尽快解决,否则“尾大不掉”就更惨了
- 发表于2013-05-02
亲们,买房有风险,掏钱要谨慎啊
- 发表于2013-05-02
全部拆除?(⊙o⊙)…成本也太大了吧?政府买单吗?
买这房子就看上是准现房,可是一直交不了房,不知道是不是烂尾楼”是一个由来已久而又影响极坏的现象。一般来讲,“烂尾楼”是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形成原因也很多,如在建楼盘的开发商破产、缺乏建设资金、项目涉及经济纠纷、开发商违法违规导致工程停工,其中多半是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工程未完,开发商已拿不出钱来,银行也不愿继续贷款,而项目又无法转让给其他人。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烂尾楼”现象普遍存在,市住建委一直关注这一问题,对具体的“烂尾楼”,该负责人分析了原因,并表示会尽快协调处理。王忠表示,今年内全市的“烂尾楼”,凡是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将全部拆除;符合规划等要求的,帮助房产开发公司融资,解决难题。他最后说,将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彻底清除“烂尾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