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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府可以从女童饿死中学到什么

发表于2013-07-08

饿死女童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但没有“有关单位”去申请,所以法院不能撤销,不能送孤儿院。关键就在这里,法律应该具体、明确、可操作,而不是笼统的“有关单位”。政府部门通过这次悲剧,发现了这个漏洞,就应该修改制度,亡羊补牢。 



 

发表于2013-07-08

最误事的就是“有关单位”了

发表于2013-07-08

中国人口有多少。。。有些政策怎么能够兼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有些问题要客观看待

发表于2013-07-08

不知道有补牢吗?

发表于2013-07-08

中国人很喜欢闲谈. 不是个严谨的民族. 政府更是. 

发表于2013-07-08

有什么都怪政府,怎么就不问问当爹当妈当邻居的应该学到点什么!

发表于2013-07-08

有关单位是个什么东西

发表于2013-07-08

孩子们,我一定要看到调查报告和审讯结果,我一定要看到你们得到一个公道!如果早知道你们的情况,你们根本就不会死,可惜,现实生活没有如果。叔叔和阿姨们只能接受你们离开的残酷现实,孩子,希望你们在天堂幸福快乐,不要再到这个冰冷的人世间受罪

发表于2013-07-08

珍视生命,不能容忍无辜无助的生命在你眼前消亡,不能因为别人不管,你也就不管,谁不管都是TMD混蛋!没人性的冷漠的混蛋!她们是幼小的孩子,先担起社会责任,保护她们,拯救她们,然后再去抨击法制的不健全,纠正社会制度的不合理,行不行?!没有借口,没有推诿,道德永远走在法制之前!

发表于2013-07-08

因为,目前现行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强制剥夺抚养权一说。所以,希望通过这件事。能促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健全。防止类似悲剧的再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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