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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按揭中的房子因地震成了废墟,房贷还要继续还吗?答案是……

发表于2017-08-11
标签:房屋 贷款 房贷 房子 按揭 

地震带来的财产问题,近日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有网友疑惑:按揭中的房子若因地震成了废墟,房贷还要继续还吗?专家答:地震中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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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8-11

我国《物权法》规定,因地震而毁损的房屋,房子就不再作为担保的抵押品了。但是按照《合同法》规定,按揭人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应该继续履行的,只不过变成了没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



华夏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研究员李虹含表示,根据国际经验,在处理地震灾后抵押物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四种情况。


1、抵押物毁损贷款人失踪,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


2、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且无抵押物继承人的,银行可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未归还贷款按照坏账进行处理。


3、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有抵押物继承人的,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


4、抵押物尚存贷款人亦未失踪的,继续履行贷款关系。


不按揭的房子若在地震中损毁

谁来承担后果?


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没交房就开发商承担,一旦交付,购房人就需要自己承担。而尚未付清的房款,购房人仍有责任支付给开发商。


发表于2017-08-11

法理之外的情理


灾害面前,受灾群众心灵受到创伤、财产被摧毁、生活无着落,如果还要他们来承担被震毁住房的房贷债务,从人道的角度来说,确实难以接受。

 

此前也有国家发布特殊政策的先例,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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