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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使用年限届满或可续期

发表于2013-12-24

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的问题其实就是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40年产权年限并不是指房屋权年限,而是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物权法》中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目前情况下,40年产权到期之后如何处理,怎样进行全力延期,是否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另外,民间流传较多的40年产权到期处理方案有:

方案1:产权人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后,国家将收回土地,产权人则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如果40年后由于城市建设或其他政府行为要拆除房屋,收回土地,同样会根据相关拆迁管理办法给予业主相应的补贴。

产权2:房随地走,国家给予一定补偿

尽管目前没有政策出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局部矛盾的显露,这一问题会得到有效解决,知识暂不排除短期内引发争议和投诉的可能。由于土地是国家的,业主知识拥有暂时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有权利收回,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权和个人房屋权之间的矛盾。

购房者无需担心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的问题,因为目前暂无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续期的规定,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暂无具体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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