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赠送"成开发商惯用伎俩 称无法律保障
- 发表于2013-06-03
太黑了吧
- 发表于2013-06-03
赠送都是骗人的
- 发表于2013-06-03
NND 下次问清楚了
- 发表于2013-06-03
国家怎么不改进法律呢
- 发表于2013-06-03
真没想到
- 发表于2013-06-03
送这么多 果然有猫腻
- 发表于2013-06-03
花招真多
- 发表于2013-06-03
可是无语了
- 发表于2013-06-03
等改法律 管管这些人
太黑了吧
赠送都是骗人的
NND 下次问清楚了
国家怎么不改进法律呢
真没想到
送这么多 果然有猫腻
花招真多
可是无语了
等改法律 管管这些人
深圳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楼盘的赠送面积,房产证是不承认的,因此未来“赠送面积”发生重大的安全隐患、事故都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即使“赠送面积”写进合同的附加条款,也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当“赠送面积”出现任何事故以及产权纠纷都得不到法律支持,事故问题的一切责任也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另外,国土局、城管等部门在消防大检查或者接到市民投诉赠送面积是侵占公共用地的,相关部门都会采取拆除措施,购房者的利益完全得不到保障。
“赠送面积”只是一种开发商吸引消费者购房的宣传手段,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的价格心理,以相同的价格购买更大的面积的宣传手法,让消费者在心理上有优越感。但是消费者却不知道法律风险、人身安全问题都转移到购房者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