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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懂得进,离婚后经适房该怎么分?如何能继承经适房

发表于2013-02-27

   随着前关经适房进入选房环节,近期来电询问经适房相关政策的网友者有所增多。离婚后经适房的房证可否改名?经适房申请人去世后子女可否继承?市住房保障中心、承德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人士为网友进行了解答。



  离婚了,经适房该怎么分?

  网友:经济适用房以男方的名义申请,目前已摇中并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当初申请时女方是家庭成员之一,现在夫妻二人协议离婚,经适房该如何分?
  解答:经适房如果是在婚姻期间申请并取得,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来对产权人姓名进行更改,房屋的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性质保持不变。
  
   怎样取得经适房完全产权?
  
   网友:如何取得经适房的完全产权?
  解答:根据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将所购房屋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购买经适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经适房由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适房,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购房人取得经适房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经适房能继承吗?


  网友:2007年3月份通过摇号买的经济适用房,房证是我母亲的名字,但是今年我母亲因病去世,如果我想把房证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可否办理?



  解答: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死亡,家庭成员继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须注明原购房时间及继承经济适用住房,即该房屋的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性质保持不变。
  

  婚前申购的能加配偶名吗?
  

网友:我丈夫还是单身的时候申购了经适房,并成功摇中,之后与我结婚。我想请问,如果我现在要求经适房房证加上我的名字,可以吗?
  

   解答:因为您丈夫是婚前申请经适房,您并未作为共同申请人,所以房证无法加上您的名字,该房产为您丈夫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后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经适房,一方申请,另一方为共同申请人,这种情况可以在房证上加上共同申请人的名字。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夫妻双方本人到大连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进行办理。不过,这种情况下,加名或者不加名区别都不大,都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发表于2013-02-28

好贴啊,多看看

发表于2013-02-28

好贴啊,多看看

发表于2013-02-28

经济适用房还能继承呢

发表于2013-02-28

离婚后经适房该怎么分?

发表于2013-03-06

原来是这样

发表于2013-03-06

经济适用房啊

??

发表于2013-03-07

经适房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发表于2013-03-07

经适房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发表于2013-04-25

如何能继承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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