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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产权房8月定生死 禁开发商介入(转载)

发表于2008-07-29
 
 中国小产权房8月将迎来生死定夺的关键时刻,作为头顶18亿亩耕地红线的土地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似乎更倾向于在维持现有土地制度与社会和谐稳定之间,努力寻求平衡。知情人士透露,开发商将不能介入小产权的处置。
发表于2008-07-29
  新老划断求平衡

《中国证券报》报道,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消息人士表示,在提交国务院的报告中,国土资源部提出了处置小产权房的相应“原则建议”,其中之一便是新老划断——对于在建、新建小产权房,一律严格查处、整顿;而对于已经形成规模性入住的小产权房,则要妥善予以处理。
发表于2008-07-29
 目前,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速度较快,而同时又采取了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村土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在很多规划中已经列入城市区划的范围内,仍然存在着大量未履行转用手续而继续保持着非城镇建设用地属性的土地,而在这一类土地上,即有大量小产权房存在。
发表于2008-07-29
 消息人士透露,对于这部分小产权房,很可能采取补缴部分土地出让金的形式,使其获得合法身份。“对于那些新建的小产权房,一定会坚决处理。”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强调。
发表于2008-07-29
 针对重点城市解决

对于小产权房,无论是国土资源部还是国务院,态度向来强硬。但这一次,促使国土资源部寻求小产权房处置方式的,是全国大量小产权房“既成事实”的现状,上述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透露,小产权房已经占到中国村镇住房总量的20%。
发表于2008-07-29
 接近国土资源部的消息人士表示,报告中“点明”小产权房问题比较集中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济南、郑州等。其中的规律是城市规模越大、城区扩张速度越快、小产权房的问题也就越突出。
发表于2008-07-29
 
这份报告所针对的小产权房,主要是指开发、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农用地上,销售给非农业人口的住房。上述人士表示,对于这几个城市小产权房的保有总量达到什么样的水平,知情人士称不便透露,但“已经到了非处理不可的程度”了。
 实际上,此项调查早在2007年下半年就陆续展开,此间,国务院多次明确下发文件,强调小产权房不具有合法性,违反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要坚决予以整顿。不过,对于已经形成规模的小产权房究竟总体现状如何,国务院也十分关心,而国土资源部的此份调查报告,恰恰是要首先回答国务院的这个问题。
发表于2008-07-29
 商业开发禁区

“无论最终国务院批复的处理意见是怎样的,开发商肯定都不能介入小产权的处置,更不可能以后介入进行开发。”张新宝明确表态。
发表于2008-07-29
 实际上,目前北京、郑州等地的小产权房,有大量案例,都是由开发商与当地基层村民组织合作开发,在部分解决当地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改善问题之外,大部分用于对城镇居民进行销售,不少国土系统的官员都在一定程度上认为,小产权的问题之所以大规模集中出现,而且愈演愈烈,很大程度上与商业力量的介入有关。

 目前处置小产权房的主体,主要是当地的国土、建设部门,以及区县级基层政府。而镇及镇以下政府,由于很多属于小产权房的受益者,很难在处置的过程中保持公正,因此未被委以处置权,至于商业力量也就更加不予考虑。
 “决策层比较倾向的意见是,把现在已经形成的问题处理妥当就视为结束,未来也不可能在政策上给小产权房新的空间,基本原则就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后,严格执行既有的土地管理政策与制度。”消息人士称。
发表于2008-07-29
 如此处置方式,能够合法进入市场流转的小产权房总量有多少?他表示不便透露。而这些房屋的合法化,是否会对城镇既有的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他个人感觉影响只是理论层面的——因为这些房屋都已经形成入住,即便最终流转,也是个人的转卖行为,很难形成规模效应。他强调:“这与开发商主导的成片开发是两个量级,而政府也不可能允许在两种不同土地制度上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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